被迫签的不要孩子抚养权有效吗
2020-09-03 15:47:4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婚姻期间一方被另一方要求不要孩子抚养权,且被对方强迫性签订了不要孩子抚养权的协议,后来在离婚的时候对方拿出这份协议,因此提高了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机会,那被迫签的不要孩子抚养权有效吗?看看南京法律网对此介绍。

一、被迫签的不要孩子抚养权有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被迫签的不要孩子抚养权协议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协议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离婚时签订的协议在何时无效

1、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不会支持。所以只要你不签协议,他拿你没办法;

2、关于永远放弃抚养权是无效的。如果现在离婚孩子肯定跟你,那么以后如果在孩子的抚养上你有过错,男方才能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而且只有诉讼才能变更抚养权。因此对方即使宣称永远放弃抚养权,如果你有过错他还是可以到法院告你的,只要你没有过错,即使现在不签协议孩子还是你的;

3、对方有家暴、生活不检点,在分财产时法院会适当多分一些给你,要保留好证据;

4、法院判决的抚养费一般是收入的20-30%;

5、建议先分居,等孩子生下来以后,你先提起离婚诉讼,这样对你有利。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被迫签的不要孩子抚养权有效吗?如果自己是被迫签订孩子抚养权协议,就可以主张这份协议无效,离婚的时候这份协议也不会发生效力。被迫签的不要孩子抚养权协议之后怎么样证明这份协议无效,可以在线咨询南京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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