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子女家庭财产继承怎么分配呢
2020-09-03 15:52:2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现实社会中,一般老人去世的时候会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子女,子女有继承财产的权利,但是有一个问题很多人不是很懂,那就是多子女家庭财产继承怎么分配?下面就由南京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多子女家庭财产继承怎么分配(《继承法》有效日期截止于2020.12.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遗嘱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多子女家庭财产继承是有一定的原则的,对于生活比较困难的可以多分,这个在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以上这些南京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南京法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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