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证明书怎么写
2020-09-03 16:08:2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责任,而赡养的内容是比较多的,除了要在物质上满足父母的需要,还要进行精神上的慰籍,那么赡养老人证明书要如何写?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赡养证明书怎么写

赡养关系证明

兹证明被赡养人倪xx男,身份证号:460006xxxxxxxx1474,户口所在地:海南省万宁市xx村);被赡养人黄xx(女,4600061xxxxxxxx1487,户口所在地:海南省万宁市山xx村)与赡养人倪某(女,身份证号:460006xxxxxxxx148x,户口所在地:海南省万宁市xx村)分别是父女及母女关系,属法定赡养关系。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父母赡养义务可以免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免除的赡养义务是指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赡养证明如何写,主要赡养人居住地的村委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关系,确定赡养人承担赡养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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