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拐车和直行车相撞怎么处罚
2020-09-10 15:08: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驾驶机动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车辆掉头和转弯是有规定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行驶,那么左拐车和直行车相撞如何处罚?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左拐车和直行车相撞怎么处罚

左转弯的车辆与直行的车辆相撞的,一般是由左转弯的车辆承担全部责任,交通法规定,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二、交通责任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左转弯的车辆与直行的车辆相撞的,一般是由左转弯的车辆承担全部责任,交通法规定,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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