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诉讼被告人却不给钱怎么办
2020-09-10 15:12: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当人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的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审理判决后,法院会送达判决书,当事人要执行判决。那么赢了诉讼被告人却不给钱怎么办呢?下面南京律师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因此,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执行或者拒绝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您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在实践中一般是从评残之日起计算一年内起诉。

1、交通事故审理时间期限(一审)

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分普通程序审理和简易程序审理,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此,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交通事故审理时间期限(二审)

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3、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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