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怎么处理驾驶员
2020-09-10 15:17: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如果造成交通事故的,是不能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是需要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如果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的,还是需要赔偿的,有的驾驶员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可能会进行逃逸,那么,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怎么处理驾驶员?下面,南京律师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怎么处理驾驶员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

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危险状态,由于这种状态是由肇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所以产生了肇事人及时消除这种危险状态的法律义务。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

从行政责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其次谈谈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再次谈谈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需要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如果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这属于公诉案件,是需要由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这时候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就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了。当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如果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是可以从宽处罚的。被害人谅解,是需要出自于真实、自愿的原则的,最好出具书面的谅解书,表示自己已经原谅了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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