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
2020-09-10 15:35: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开车行走的过程中,车主与其它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事故并不严重,属于比较轻微的状态。在知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车主也比较害怕,此时也担心自己会有严重后果,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听听南京律师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一、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

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

2、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保险公司有时不到现场,只到理赔中心)。

3、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轻微事故交警不到现场),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

4、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

5、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押金),保存好收据。

6、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

7、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取得定损单。

8、到交警理赔中心维修厂家柜台交验定损单,取得维修发票(预交押金多退少补)。

9、到报案受理柜台,交验维修发票,取得事故责任确认书。

10、将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主银行帐号、定损单、维修发票等一定交保险公司理赔中心。

11、保险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项打入车主帐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无争议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根据《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精神,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先行书面记录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后撤离现场。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只有一方当事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候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对交通事故实施快速处理。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怎么处理?在轻微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再报警处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希望能够为自己争取到一定的处理方式或是机会,如果您还需要更多帮助,可以找南京律师网专业律师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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