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请假是否存在劳动纠纷
2020-09-10 15:55: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是有休息休假权利的,劳动者每天法定上班的时间是8小时,劳动者也可以请假的。那么,职工请假是否会存在劳动纠纷?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职工请假是否存在劳动纠纷

职工请假可能会存在劳动纠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员工请假是合理的,例如请病假、家里有事请事假等的,公司不给假是违反劳动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劳动纠纷多久过期

劳动争议时限为1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对“职工请假是否存在劳动纠纷”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员工请假是合理的,例如请病假、家里有事请事假等的,公司不给假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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