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让之后债务谁来负责
2020-09-16 15:15: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接下来就由南京律师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法人的财产是法人作为独立主体存在的前提,是法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的物质基础;更重要的是,相对于债权人来说,法人的财产是法人承担民事义务的基础,是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保证。民法通则第四十八条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债权请求权是债权的主要权能,即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基于贵厂与仪器厂间的协议,债务人仪器厂负有支付货款的义务,贵厂享有要求仪器厂给付货款的债权请求权。法律规定,债务的转让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因为债务的转让可能给债权人带来额外的风险,债权人需要重新考虑新的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债务转让须征得债权人同意的真正原因并不在于债务人的变更,而在于新旧债务人责任能力的变更,在于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保证力的变更。

以上就是由南京律师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转让后债务的一些相关要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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