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够一年了,续租还要重新签合同吗
2020-09-20 11:03: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租赁房屋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租赁房屋一般要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的期限通常是一年。房屋租赁一年后,租赁合同就终止,那么房子租够一年了,续租还要不要重新签合同?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房子租够一年了,续租还要重新签合同吗(《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要不要签订合同,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如果不重新签订合同的,原租赁合同续约生效,变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合同的主要条款】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三十六条【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租房合同应如何续租

1、在租房合同续租中,续租是需要另外准备合同,重新签订的。所以在准备租房续签时,是需要提早准备好租房续签合同,并要提前告知出租人,自己需要续租。

2、在租房合同续签时,如果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原承租人不同意,那原承租人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

3、在租房合同续签时,如果原承租人同意出租人变更原租约条件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鉴证机关登记,签订好新的租房续租合同。

4、在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为该问题整理的内容,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要不要签订合同,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如果不重新签订合同的,原租赁合同续约生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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