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履行具备什么条件
2020-09-20 11:20: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拒绝履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毁约,这在很多情况下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是关于拒绝履行的条件,只有在构成条件之后才能是拒绝履行。那么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拒绝履行具备什么条件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存在,就无所谓拒绝履行的问题。

2、须履行仍为可能。

如果履行已陷于不能,则为履行不能,只有在可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才构成拒绝履行。

3、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

债务人的拒绝履行的表示,或者是明示的,或者是以行为的方式为之。无论以何种方式,债务人向债权人所表达的不履行债务的意思都是明确、肯定的。

4、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即债务人明知存在债务并且能够履行债务而不履行。债务人的故意由法官依具体情事作出判断,无需债权人举证。债权人只须证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即可。

5、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

债务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债务的,才能构成拒绝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因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或者是因为所附条件未成就,或是因为债务履行期限未到,则为正当行使权利或有正当理由,不构成拒绝履行。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看完之后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在实际中比较正常的情况,我们需要有这方面的了解。对于什么是拒绝履行本文也有相关的介绍,如果在协议解除的时候发生纠纷,大家需要依法来进行解决。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南京律师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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