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房屋被强制性拆迁该怎么做
2020-09-20 12:19: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现在有很多的农村都会面临拆迁,绝大多数农民在遇到拆迁的时候都会配合,但是有也少部分村民不愿意拆迁。那么,农民房屋被强制性拆迁该怎么做?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民房屋被强制性拆迁该怎么做

农民房屋被强制性拆迁,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1.整理证据材料

当遭遇征拆时,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收集证明房屋的证据,比如照片、录像等资料,最好可以加带参照物。

2.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房子已经被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地方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一方面是为了从法律上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为请求赔偿做铺垫,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争取双方进行协商谈判的契机。

3.获取赔偿或补偿

不管是要补偿还是要赔偿亦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情况,被拆迁人都要注意:只有补偿或赔偿拿到手,才算是标志着维权真的成功了。

二、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强拆程序

实施司法强拆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对下列三个要件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适格。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

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尚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当此二者同时满足时,政府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政府无权直接申请司法强拆。由此可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强拆的阻却性事由。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均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强拆过程中,同样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则司法强拆即失去了事实基础。

只有当上述三个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司法强拆程序方得以启动。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对“农民房屋被强制性拆迁该怎么做”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农民房屋被强制性拆迁,可以采取以上方式维权。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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