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揽工程给局长打借条行贿欠条属于受贿罪的对象吗
2020-09-20 12:53: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为揽工程给局长打借条行贿欠条属于受贿罪的对象吗
属于。
借条属于受贿罪的对象。我国刑法第385条将受贿罪的对象界定为“财物”,相关司法解释将有价证券、期货、房产、车辆等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对象,因此有人认为在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前,借条不应作为受贿罪的对象。但是本文认为,受贿罪中的财物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既包括金钱、物品等有形财产,也包括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大体是指狭义(普通)财物以外的财产上的利益,包括积极财产的增加与消极财产的减少。例如使他人负担某种债务(使自己或第三者取得某种债权),使他人免除自己的债务(不限于民法意义上的债务)。
在我国的汉语语境之中,“财产性利益”通常是表现为消费、享受、免除义务等利益,与具体有形的财物虽然在表现方式上完全不同,然而他不但和财物一样对人们都意味着一定的利益,而且也是以财物为基础,需要以财物来换取的。虚设债权的借条作为债权凭据,通常能够成为虚设债权人主张其债权的依据,因此应当将其认定为“财产性利益”,纳入“财物”范畴,认定为受贿罪的犯罪对象。
二、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
1、行为人受贿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受贿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构成受贿罪;而对于受贿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情节较轻,一般应视为一般违法行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2、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我国《刑法》385条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
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受贿罪。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4、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5、在一定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而无论该亲属本身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为揽工程给局长打借条行贿欠条属于受贿罪的对象吗?只要符合受贿罪的范畴,就可以去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依法要求对方承受相关处罚。要是自己知道他人受贿的事实,想要去举报对方犯了受贿罪该怎么做,可以来南京律师网找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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