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出现以下7种情形,可以停止执行死刑!
2020-09-04 11:44: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后,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通过后,就会执行死刑,而在一定的情形下,死刑会停止执行的,那么可以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可以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执行死刑前,发现以下情形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立即停止执行死刑:

(一)被执行人并非应当执行死刑的罪犯的;

(二)罪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或者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依法不应当适用死刑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四)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五)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六)罪犯揭发他人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七)判决、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错误的。

二、停止执行死刑相关法律规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六百四十九条 执行死刑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立即停止执行,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死刑复核监督的部门:

(一)被执行人并非应当执行死刑的罪犯的;

(二)罪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或者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依法不应当适用死刑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四)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五)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六)罪犯揭发他人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七)判决、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错误的。

在执行死刑活动中,发现人民法院有侵犯被执行死刑罪犯的人身权、财产权或者其近亲属、继承人合法权利等违法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可以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包括被执行人并非应当执行死刑的罪犯、罪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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