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程序有哪些
2020-09-20 19:28: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你是否也对行政裁定程序有哪些有一些疑问呢?很多人都在网上寻找答案,今天南京律师网小编针对行政裁定程序有哪些这个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赶紧来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行政裁定程序有哪些

1、申请,是指民事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人权行政机关提出要求解决纠纷的请求。

2、立案。行政裁决机构在收到当事人申请书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行政裁决机构不予受理并应通知申请人,告知其理由。

3、通知。行政机关立案后应当通知民事争议的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交有关材料等有关情况。

4、答辩。民事争议当事人在收到裁决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

5、审查。行政裁决机关收到答辩书后,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审查,需补充调查或鉴定的。

6、裁决。行政裁决机关在审理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做出裁决。行政裁决机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的裁决书应载明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地址、争议的内容、对争议的裁定及其理由和法律根据,并注明是否为终局裁决。如不是终局裁决,应写明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和受理机关。

7、执行。裁决生效后,争议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否则由裁决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以上小编的介绍,相信您一定对行政裁定程序有哪些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以上没有完全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有律师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答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相关热词搜索:[db:关键字]

上一篇:北京行政诉讼多长时间判决
下一篇:现在需要在多久提起行政诉讼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