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期间赠予是否属不当得利
2020-09-03 15:19:0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财产的所有权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的,而男女在恋爱期间,经常会赠与他人财产的,那么婚约期间赠予是不是属于不当得利?下面由南京法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婚约期间赠予是否属不当得利

在婚约期间赠与对方财产的不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取得利益,并且取得的利益会造成他人损失,而赠与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赠与人如何撤销赠与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另外,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也享有赠与撤销权。(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赠与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归于消灭。赠与被撤销的,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婚约期间赠与对方财产的不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取得利益,并且取得的利益会造成他人损失,而赠与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法律网进行咨询,南京法律网有最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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