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继承公证还没有过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0-09-03 15:19: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人继承财产的时候,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的,那么办了继承公证还没有过户是不是夫妻共同的财产?下面由南京法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办了继承公证还没有过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继承办了公证的,虽然没有过户,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明确只归一方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遗产继承公证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继承办了公证的,虽然没有过户,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明确只归一方除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法律网进行咨询,南京法律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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