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同债务是否追加被告
2020-09-03 15:35:3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夫妻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夫妻离婚时如果有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处理共同债务偿还的问题,共同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那么离婚后共同债务会不会追加被告?下面由南京法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共同债务是否追加被告

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将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分割给一方的,债权人追偿共同债务时,可以追加获得财产的一方为被告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如何公证

协议离婚后会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并为赠与书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房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时候,房屋过户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去进行房产过户手续。

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将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分割给一方的,债权人追偿共同债务时,可以追加获得财产的一方为被告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法律网进行咨询,南京法律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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