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欠债务离婚后是否偿还
2020-09-03 15:35:3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离婚结束婚姻关系,而夫妻离婚时如果负有债务的,那么所欠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偿还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南京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所欠债务离婚后是否偿还

所欠债务离婚后是否偿还,应视债务类型而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所欠的债务偿还,要依据债务的类型而定,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法院怎么认定

区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夫妻双方有没有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在共同举债的合意,或事前事后虽没有举债的合意但却分享了债务带来的利益,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如为家庭共同生活购买生活用品、共同出资购房、为履行法定抚养赡养义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等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在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时,债权人只要证明该借款发生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完成了相应的举证责任。在涉及夫妻双方债务承担关系时,应当由借款人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该借款系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家庭共同生产或生活,如证据不足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以上就是南京法律网小编对“所欠债务离婚后是否偿还”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离婚后所欠的债务偿还,要依据债务的类型而定,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南京法律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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