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怎样做能不承担对方债务?
2020-09-03 15:35:3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置权,那么夫妻双方如何做才能不承担对方债务?下面由南京法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夫妻双方怎样做能不承担对方债务

夫妻双方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是属于夫妻单方债务的,就不用承担对方的债务,由各自的财产承担各自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单方债务如何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单方债务的转化。婚前男、女单方债务,如果因婚姻关系的建立使之同时获得对方认可并接受,婚后双方又积极共同偿还,且双方结婚时间较长,双方未有任何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婚前单方债务可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产,因为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财产中已经渗入了夫妻双方付出的劳动代价,在这种情况下单方财产可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如果婚前个人的债务是因为建立夫妻共同生活所借,为购置共同生活必需品而消费的,而且婚后的用品和房屋也为夫妻共同享有,因而所负的单方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两地分居或一方长期在外工作,另一方为家庭生活而单独所负债务。例如男方在外打工未归,女方在家为子女交纳学费而单独所借的债务,这种单方债务不管对方是否明知,都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4、男、女双方一方出国在外时,单方接受外人对家庭赠与物品而产生的债务。例如被赠送的汽车发生肇事时,因而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夫妻双方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是属于夫妻单方债务的,就不用承担对方的债务,由各自的财产承担各自债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法律网进行咨询,南京法律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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