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否有强制离婚规定
2020-09-03 16:21: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任何人的感情都是其他人难以亲自体验的,所以我们都需要努力的去维持人际关系特别是对于夫妻而言都会尽可能的不让关系太恶劣,但是社会上总是存在关系极其恶劣的夫妻,那么婚姻法是否有强制离婚规定?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婚姻法有没有强制离婚规定

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强制性离婚这一方式的。如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的流程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当中是没有强制力夫妻双方离婚的法律规定的,比较严格的法规就是一方存在明显过错或者家庭暴力犯罪等行为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给予允许,而如果遇到强制离婚的情况建议可以联系律师,南京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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