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损失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证据
2020-09-10 15:10:4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交通事故如果有人员受伤的话,不仅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还会造成误工损失,交通事故肇事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需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呢?接下来,南京律师网小编将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一、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二、交通事故误工损失向法院提交的证据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误工损失向法院提交那些材料证据的所有内容。交通事故造成误工损失的,要积极主张赔偿,实现自己权益的最大化,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我们也欢迎您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我们有最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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