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在本地,出了工伤能在本地报吗
2020-09-10 15:46: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去外地出差或公干的时候有可能会遇到一些危险的事情,有些员工就在出差期间而受伤了,在受伤后结合自己实际的情况,发现是符合工伤的申报要求。那么,如果公司不在本地,出了工伤能在本地报吗?南京律师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如果公司不在本地,出了工伤能在本地报吗

可以。由参保地的社会保险部门处理。

1.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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