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仲裁时效是否中止
2020-09-10 16:00: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的,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要求的,那么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仲裁时效会不会中止?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仲裁时效是否中止(《民法总则》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参与民法总则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是不会另劳动仲裁时效中止的,中止仲裁时效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参与民法总则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是不会另劳动仲裁时效中止的,中止仲裁时效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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