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需要多久处理
2020-09-10 16:24:38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这个社会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会发生,比如人们做出违法犯罪的时候这样的话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那么如果是刑事案件需要多久处理呢?下面就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刑事案件需要多久处理

规定大约5个月内处理完。

《刑事诉讼法》

第91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156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208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刑事案件立案需要几天

刑事案件立案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主要取决于是否存在可以立案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

如果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刑事案件大概5个月内就可以解决的,但是对于立案时间上法律并没有明确,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南京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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