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刑事起诉书后多久开庭
2020-09-10 16:27: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到刑事起诉书后多久开庭相关法律知识科普】等待是一件特别煎熬的事,特别是等待一个未知的结果。人们总是希望这样的等待快些结束。前两天有位朋友在网上咨询,他表哥收到刑事起诉书,想问问收到刑事起诉书后多久开庭?一直不知道最后会怎么判,他们全家人都很焦急。南京律师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一、刑事起诉书

刑事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尾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对不同性质案件要写出法律规定的犯罪特征;有关犯罪事实必须写清时间、地点、手段、目的(动机)、经过、后果等要素。要注意前后事实、时间之间的一致性,注意保护被害人名誉。叙述犯罪事实,要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得当,主次分明。

二、收到刑事起诉书后多久开庭

所述刑事案件是刑事公诉案件还是刑事自诉案件不明确;刑事公诉案件由属地检察院提起诉讼,刑事自诉案件也称直诉案件由受害人方提起诉讼。在此不细论了,开庭审理至宣判的期限规定都差不多,一般在起诉书中会注明开庭审理日期,未注明的一般为10日后开庭审理,管辖权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在一个月以内宣判(已称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综上所述:收到刑事起诉书后一般10日后开庭,一个月内审结。所以,这位朋友不用太焦虑,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再和律师多做一些沟通和准备。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收到刑事起诉书后多久开庭的法律知识。如果有其他方面的刑法问题,如果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大家到南京律师网咨询,我们将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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