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起诉书怎么写
2020-09-10 16:27:5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不当得利是民法中经常出现的一类纠纷,例如不当得利方拾到损失方遗失的财物不归还的,就会造成相应的纠纷,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当得利方要返还受损方财物,那么不当得利的起诉书是怎样的?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不当得利的起诉书

民事起诉状

原告:邱xx,男,1976年10月29日生,汉族,江西省***人,住***潋江镇xx大道3xx号522房,手机:139xx1361xx,身份证号码:36213319761029xxx6。

被告:朱xx,男,1997年10月18日生,汉族,江西省***人,汽车修理工,住***方太乡xx村xx组4号,手机:1362xx44173,身份证号码:3607321997101xxx12。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垫付的10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赣xx2058重型厢式货车车主,案外人肖x系原告的雇员。

2014年7月4日被告以包吃包住800元/月的形式在案外人兴国xx汽修厂学徒,2014年7月20日下午,案外人肖x将赣xx2058重型厢式货车送往兴国xx汽修厂检修,次日肖x前往提车时要求调整刹车装置,该汽修厂钟xx师傅吩咐被告作业,被告便钻进该货车左前轮调整刹车装置,由于车轮与车体成一线,调整刹车装置的空间有限,钟xx便吩咐肖x将车轮打偏以便作业,肖x因此上车点火拨打方向盘,因肖x未曾注意到该货车先前已经挂了前进挡,点火瞬间该货车便向前滑行,由此将在车底下的被告压伤,被告受伤后送入***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1、右股骨颈粉碎性骨折,2、全身多处软组织错裂伤,住院35日,花去医疗费21635元,原告出于热心垫付10000元医疗费,2015年2月28日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及案外人肖x、兴国xx汽修厂等,原告应诉时要求对其垫付的10000元给以处理,2015年8月12日***人民法院作出(2015)兴民一初字第2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不承担本案的民事责任,垫付的10000元医疗费在兴国xx汽修厂的赔偿金中抵扣,原告及被告、案外人等均不服一审判决,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3月25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赣07民终xx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于2016年4月20日收到)对原告垫付的医疗费人民币10000元未予处理,判决书生效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返还垫付的医疗费问题无果,特具状你院,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上述就是小编对“不当得利的起诉书”问题进行的解答,不当得利起诉状是受损人要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请求,诉讼状主要载明不当得利人不当得利的事实,并且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的依据。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相关热词搜索:[db:关键字]

上一篇:刑事案件起诉书由谁写
下一篇:未做鉴定的交通事故起诉状如何写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