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擅自改变字号名称如何处罚
2020-09-16 15:33: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当前社会中,我们知道企业在设立之初,会登记营业执照,营业制造给给予公司,同样会在工商备案。那么,公司擅自改变字号名称如何处罚?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擅自改变字号名称如何处罚

公司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一款二项“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的规定,作如下处罚:

1、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2、罚款4000.00元。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六条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主要登记项目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1、对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2、对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3、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二、公司法人私自变更是不是违法的

私自更改法定代表人是违法的。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更改才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以上就是南京律师网小编对“公司擅自改变字号名称如何处罚”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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