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过了两年多了还能起诉吗
2020-09-20 11:48: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患者可能要求医疗机构赔偿损失的,如果因赔偿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医疗事故过了两年多了还能不能起诉呢?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过了两年多了还能起诉吗(《民法通则》《民法总则》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间是一年,医疗事故赔偿争议过了两年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向法院主张权利可能会败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短期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如何进行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登记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间是一年,医疗事故赔偿争议过了两年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向法院主张权利可能会败诉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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