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裁决后多久执行
2020-09-20 11:48:1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医疗纠纷裁决后多久执行
医疗纠纷案件通常情况下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但医疗事故存在鉴定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鉴定不算审限。也就是鉴定的时间不在3-6个月的时间限制里。
所以法院往往因等待鉴定结论,而将案件搁置。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时间要根据法院技术室的案件数量多少及鉴定机构的案件数量确定,法律规定的是鉴定机构接收委托后需再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但基本没有这么快。
开庭判决没有明确规定,但法律对审限有规定,简易程序3个月审完,普通程序6个月审完。
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
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日之内支付多少钱。
即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判决生效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
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
二、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下属的医疗机构的报告组织的鉴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要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并且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方可以启动。
3.法院要求鉴定的。
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医疗纠纷裁决后按照法律规定是六个月内就可以审结了,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而且要进行医疗鉴定,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南京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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