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临产医院劝回,医院有责任吗
2020-09-20 12:02: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大家都知道临产的产妇是比较危险的,接受产子时一向要住院的,而近日北京市一名超过预产期一天的孕妇到北京某医院建档,但被医院告知未到达入院条件,在离开医院两小时后,在距离医院500米左右的一家快捷酒店产子,孩子出生后出现胎粪吸入综合征、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15种症状,那么孕妇临产医院劝回,医院有没有责任的?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孕妇临产医院劝回,医院有责任吗

对于该事件,医疗是有一定责任的,对于临产的孕妇,医院应该对孕妇进行接收,目前产妇家属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机构已经介入案件的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一)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

(二)司法鉴定

如果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法律诉讼

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法院判决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原一审判决不生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期满未上诉或两审终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于该事件,医疗是有一定责任的,对于临产的孕妇,医院应该对孕妇进行接收,目前产妇家属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机构已经介入案件的调查。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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