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纠纷行政司法哪个途径好
2020-09-20 12:02: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行政司法哪个途径好
医疗事故的责任纠纷行政司法解决的途径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双方协商调解,二是申请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三是向法院起诉。对于选择解决途径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
1、与医方协商解决并签订协议。由于目前医疗机构主要为国有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在经医疗事故鉴定之前和鉴定不属于事故的情况下,并没有赔偿的具体权限,医患分歧达成一致的情况主要限于经过鉴定属于医疗事故或者医院有其他思路。在该途径下,患者权益受到全面维护的可能性非常小,且在纠纷的解决过程中,患者的弱势地位无法得到平衡。如果在该阶段,患方能邀请专业的律师介入,以弥补患者在此过程中的弱势地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协商是医患双方的第一次较量,也是进入诉讼阶段之前的关键环节。一方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和事实的阐述、分析,使院方对此纠纷的利害轻重进行权衡,接受患者的合理要求;另一方面,专业律师会根据协商的具体情况,积极收集、保全证据,为下一步的诉讼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
2、申请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患者死亡和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7日内移送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依据为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3、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于损害后果(伤残等级、死亡等)和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在诉讼中,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只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必须经过质证,且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质询,才可能作为有效证据和作为确定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其中,对造成患者死亡的,人民法院依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支持患方关于死亡补偿费的赔偿请求。该救济方式,通过律师等专家的介入,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司法程序保障下,患者与院方处于同等的地位,通过诉讼途径患者的合法权益将能得到全面、公正地维护。
结合上述的内容可以得知,医疗事故的责任纠纷行政司法解决的途径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双方协商调解,二是申请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三是向法院起诉。对于选择解决途径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南京律师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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