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有效吗
2020-09-20 12:14: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要注意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对补偿问题进行约定,那么房屋拆迁时,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有没有效的?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房屋拆迁时,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有效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并不是房屋的所有人,所以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被拆迁人,所以单独与承租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出租房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该由拆迁部门、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共同签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租客遇到拆迁,如何有效维权

1、可以选择解除租赁协议,获得相关补偿。在公房承租中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予承租人补偿。

2、如果不解除租赁协议,在产权置换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订立租赁合同。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进行产权置换,承租人可以要求支付相关的费用:

第一,搬迁补助费。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第二,停产停业损失(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用房)。按照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承租人并不是房屋的所有人,所以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被拆迁人,所以单独与承租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出租房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该由拆迁部门、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共同签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相关热词搜索:[db:关键字]

上一篇:拆迁协议抵契税有时效吗
下一篇: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能不签协议吗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