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证据保全需要担保吗
2020-09-20 12:51: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诉前证据保全是证据保全的一种,民诉法明确了证据的诉前保全制度,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那么诉前证据保全需要担保吗,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诉前证据保全需要担保吗

需要。

法院在受理证据保全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一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另外,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必须与其申请的内容相适应。如果保全的证据是实物,担保的数额应与实物的实际价值相当;如果申请的对象是其它证据,担保数额应与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相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

二、申请证据保全要注意什么

证据保全,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200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证据的申请。

证据保全,不仅可以在起诉时或法院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而且也可以在起诉前采取。在前一种情况下,法院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采取。在后一种情况下,申请人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但此时,无论是法院,还是公证机关,都只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申请,如果是向法院提出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状,该申请状应当载明:

1、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

2、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

3、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

4、申请的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如果是向公证机关提出,应当提交公证申请表。该公证申请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证据保全的目的和理由;

(2)申请证据保全的种类、名称地点和现存状况;

(3)证据保全的方式;

(4)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

保全证据的范围,应当限于申请人申请的范围。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院收到申请后,如果认为符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条件的,应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证据的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裁定采取的措施。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诉前证据保全需要担保吗”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法律还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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