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但没付款生效吗
2020-09-03 16:37: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那么股权转让但没付款生效吗,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权转让但没付款生效吗(《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股权转让一方没有履约支付转让费,协议仍然有效,但是视作对方违约:

1、股权转让协议在签订的时刻就视为合同生效;

2、受让方没有按期支付转让费的行为是违约的行为;

3、对于违约行为的处理一般是按照合约规定的方法处理;如果双方不能就解决方法达成一致,可以进行仲裁或者要求诉讼解决。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是意定解除。

1、法定解除,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当事人只要有证据可以证明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2、意定解除,按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来解除。

(一)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款,行使解除权。

三、最新资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股权转让但没付款生效吗”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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