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手机打印出来的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2020-09-04 11:05: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些人提供的收据并不是原来那张,而是在手机上的照片,或是通过手机打印出来的收据。在看到这张收据图片复印纸后,许多人还不确定收据的效力。那么,通过手机打印出来的收据有法律效力吗?针对相关问题南京律师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一、通过手机打印出来的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符合下列要求的电子版收据具有法律效力。

1、收条是有法律上的理由予以接收的人接收财物后,给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据。

2、收条应包括五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

3、在具备了上述五要素的基础上,收取人签名(盖章)收条即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九十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二、收据怎么写

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或“收据”字样。

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二)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三)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通过手机打印出来的收据有法律效力吗?法律上对于证据等等效力是有明确的说明,如果自己提供的证据效力不足,也应该要及时询问处理。想要认定通过手机打印出来的收据效力问题,现在来南京律师网与律师一对一探讨找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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