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用于抵押借钱,还可以被执行吗
2020-09-04 11:05:5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现实生活中房屋抵押是非常普遍的,房屋抵押一般是为债务提供担保,万一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那么房子被用于抵押借钱,还可以被执行吗?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房子被用于抵押借钱,还可以被执行吗

房屋被用于抵押贷款,人民法院可对房屋进行保全,但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如果房屋不是抵押人生活必须的,法院可以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二、房产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比如你是老人,那么名下虽然有一套房子,但是你儿子的房子多,他足以保障你的生存。

2、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他名下的其他房产的,本来有房产,甚至有多套房产,但是执行依据生效之后,为了逃避债务,转让、转移自己名下的房产,造成了只有一套房产,这不属于保护的对象,因为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履行。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比如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提供临时的周转房。同时,该规定还提供了一个选择性的方案,或者是申请执行人同意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的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这实际上是建立了一个激励配合执行的机制。

4、如果执行依据本身就是交付居住的房屋,那么法院必须按照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内容执行。但是考虑到被执行人需要另外租房子,可能要有一个周转期,所以给予3个月的宽限期。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被用于抵押贷款,人民法院可对房屋进行保全,但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如果房屋不是抵押人生活必须的,法院可以执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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