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如何处罚
2020-09-04 11:09: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商标作为一个商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不容忽视,一个优质的商标能为产品带来更多的附加价值。而在商业合作的过程中,商标其实可以让商业伙伴使用的,只是需要签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那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如何处罚?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如何处罚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如何处罚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四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许可人应当将许可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第五条向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事宜的,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

许可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第七条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书件: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三)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人用药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同时附送被许可人取得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

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同时附送被许可人取得的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外文书件应当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第八条商标注册人通过被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应当含有允许被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的内容或者出具相应的授权书。

第九条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填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并附送相应的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许可人应当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将以下文件报送商标局备案:

(1)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

(2)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表》;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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