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了2000块钱很难受怎么办
2020-09-04 11:31:5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诈、欺骗等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是属于诈骗的行为,数额达到较大构成犯罪,那么被骗了2000块钱很难受怎么办?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被骗了2000块钱很难受怎么办

被诈骗分子诈骗了2000元的,达不到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诈骗罪,但仍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诈骗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哪些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被诈骗分子诈骗了2000元的,达不到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诈骗罪,但仍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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