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开庭对方不来赔偿怎么办
2020-09-04 15:11: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是解决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开庭审理案件时,当事人要出庭审理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那么仲裁开庭对方不来赔偿怎么办?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仲裁开庭对方不来赔偿怎么办

仲裁开庭后,当事人不出庭并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的,仲裁机构可以缺席裁决,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二、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原告、被告双方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都拒不到庭时,也可以缺席判决。

6、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按照法律规定,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仲裁开庭后,当事人不出庭并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的,仲裁机构可以缺席裁决,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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