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否约定完全免责
2020-09-04 16:35: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合同能否约定完全免责(《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合同中不可以任意约定免责条款,否则会导致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据此,只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这样的条款,人民法院都会依法宣布这些条款无效。当然这些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只是法律强制性规定这样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条款无效,借以对想逃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惩罚,以更好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法定的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能否约定完全免责?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是遇到对方提出的要求不知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先将自己遇到事情跟专业律师沟通一下。一方提出约定完全免责的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效力,请你上南京律师网网站咨询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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