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否约定完全免责
2020-09-04 16:35: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拟定合同的时候,一方提出了自己要完全免责的条款,要求另一方答应,不然就不肯签这份合同。面对对方提出来的“完全免责”条款的内容,有些人不确定它是否合理,合同能否约定完全免责?听听南京律师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一、合同能否约定完全免责(《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合同中不可以任意约定免责条款,否则会导致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据此,只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这样的条款,人民法院都会依法宣布这些条款无效。当然这些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只是法律强制性规定这样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条款无效,借以对想逃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惩罚,以更好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法定的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能否约定完全免责?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是遇到对方提出的要求不知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先将自己遇到事情跟专业律师沟通一下。一方提出约定完全免责的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效力,请你上南京律师网网站咨询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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