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商铺拆迁了,房东和承租人怎么分配拆迁款
2020-09-04 16:56: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商铺出租后,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出租的商铺可能补纳入征收拆迁的范围,那么租的商铺拆迁了,房东和承租人怎么分配拆迁款?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租的商铺拆迁了,房东和承租人怎么分配拆迁款

出租的商铺被拆迁后,房东可以获得商铺价值补偿和拆迁补助和奖励,而房屋搬迁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归承租人所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主不签字房屋可以强拆吗

针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单位应当在征得被征收人的意见后将征地相关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然后履行征地公告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的程序,如果被征收人对安置补偿标准仍然有异议,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请协调和裁决,但不影响征地的正常实施。如果被征收人始终拒绝签字,又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征地单位可以责令其交出土地,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机关在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后应当作出征收决定并发布公告,若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仍达不成补偿协议,征收机关可以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书,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书后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绝搬迁的,征收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因此,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项目,只要政府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履行了征地法定程序,即使最终房主拒绝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政府仍然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出租的商铺被拆迁后,房东可以获得商铺价值补偿和拆迁补助和奖励,而房屋搬迁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归承租人所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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