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回迁房有期限吗
2020-09-04 16:56: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现实生活中棚户区是城市中居住环境比较差的区域,城市一般会对棚户区进行改造,改善当地群众的居住环境,改造棚户区要进行拆迁,那么棚户区回迁房有没有期限的?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棚户区回迁房有期限吗

棚户区的拆迁户选择产权置换方式补偿的,回迁房的取得是有期限的,征收部门要按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交付回迁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棚户区改造房如何办房产证

棚户区改造房屋房产证办理手续和普通商品房办理流程一样,具体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

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棚户区的拆迁户选择产权置换方式补偿的,回迁房的取得是有期限的,征收部门要按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交付回迁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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