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满三年了还能追溯吗
2020-09-20 16:24:0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夫妻当时离婚比较平和,双方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就分开了。但过去三年后,其中一方才发现对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对此觉得很不公平,那么,离婚协议满三年了还能追溯吗?南京律师网小编做了有关介绍,您可以看一看。

一、离婚协议满三年了还能追溯吗(《婚姻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三年时间太久了,无法追溯。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如果是签离婚协议书后在一年内反悔的可以起诉,让法院请求变更。当然,如果是协议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还没有拿去一起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反悔的,可以重新再订立新的离婚协议书。

二、离婚协议书的签订需要满足条件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将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满三年了还能追溯吗?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后才发现对方有做侵害自己权益的事情,当事人要用法律维权记得要在规定时间里完成。签订离婚协议后发现问题要解决该怎么办,想要详细了解的你可以在线与南京律师网律师一对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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