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有遗嘱有效吗
2020-09-20 16:24: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我们都知道,在夫妻离婚时,会对一些东西进行约定,如孩子抚养费、财产、债务、遗嘱等等,我们可能比较少见的就是遗嘱的约定了,那么在离婚协议中约定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接下来就由南京律师网小编来带大家一起看一看。

一、离婚协议中有遗嘱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遗嘱条款的效力认定:在性质和法律效力两方面上,离婚协议的遗嘱性条款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大抵是相同的,我国《继承法》有权对其调整。夫妻双方离婚后出现的财产纠纷,应适用于《婚姻法》加以调整,对于属于已分割完毕后的财产的处分行为的,应当适用于其他相应的部门法进行调整。即离婚协议中的遗嘱条款是有效的。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或遗赠至少会存在以下三种不同状况:

1、二者生效的时间点不同,遗赠是为了确立立遗嘱人查证死亡后的财产归属,只有立遗嘱人死亡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夫妻财产约定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离婚协议书主要明确的是离婚后的双方共同财产归属,一般要经双方签字或者经登记后才能生效;

2、遗赠是立遗嘱人的单方面意愿表示,而夫妻财产约定和离婚协议都是双方共同意愿表示;

3、遗赠可按照立遗嘱人方的意愿更改或者撤销,而夫妻共同财产约定或离婚协议在生效后就不能再更改或撤销了。

遗嘱产生法律效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遗嘱人设立遗嘱时具备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和意愿;

3、遗嘱处分的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4、遗嘱内容可以达到及有条件实现;

5、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破坏公共秩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依据法律拟订合法遗嘱,并且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合法财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位或数位。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立遗嘱人可以更改或撤销自己的遗嘱。

二、离婚协议中有哪些无效约定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违反法律规定。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不动产大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我们可以发现,在离婚协议中约定遗嘱是有效的,所以大家可以不用担心约定遗嘱会没有效力的这个问题了,以上就是小编的解答以及整理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资料,如何您还想了解更多或者还有疑问的,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祝生活愉快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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