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能否请求损失
2020-09-20 16:35: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工程建设时,要签订书面建设合同的,在实践中因工程建设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那么建设施工合同能不能请求损失的?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建设施工合同能否请求损失(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建设施工合同如果有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受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建设施工合同如果有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受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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