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强占房屋怎么办
2020-09-20 19:26:38   来源:   评论:0 点击:

现在民间有一些贷款机构,借贷给借贷人,但是需要收取很高的利息,并且让借贷人用房屋做抵押。那么高利贷强占房屋怎么办?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高利贷强占房屋怎么办

强占房屋构成侵占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利贷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受保护的,以房屋作为抵押借高利贷的,借款人只需要偿还合法的利息,就可以了。如果不偿还的,债权人是可以实现抵押物权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定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

1、“非法”的认定

主要表现在违反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规定,无权或者无理进入他人住宅而强行闯入或者拒不退出。

2、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搜查也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

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自己的职权,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也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即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所、看守所、监狱等机关的工作人员。

3、“滥用职权”的认定

滥用职权是指上述司法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或者违背职责的规定行使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同时考虑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普通公民犯罪要大,因此,刑法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占房屋构成侵占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利贷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受保护的,以房屋作为抵押借高利贷的,借款人只需要偿还合法的利息,就可以了。如果不偿还的,债权人是可以实现抵押物权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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