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休庭多长时间
2020-09-20 19:28: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宣判,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可以休庭的,那么行政诉讼休庭可以休多长时间?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行政诉讼休庭多长时间

进行行政诉讼时,法院休庭多长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由审判长和审判人员协商确定,一般是30分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二、行政诉讼时效有多久

1、复议后提起诉讼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提起行政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如下规定: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直接提起诉讼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4、因行政协议纠纷提起诉讼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提起诉讼的,参照民事法律规范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等行为提起诉讼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

5、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

(1)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2)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进行行政诉讼时,法院休庭多长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由审判长和审判人员协商确定,一般是30分钟。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南京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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