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家暴离婚有什么补偿
2020-09-03 15:42: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孕妇被家暴离婚有什么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孕妇被家庭暴力离婚的,受害的孕妇是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的数额依据家庭暴力造成危害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6、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7、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8、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9、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12、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孕妇被家庭暴力离婚的,受害的孕妇是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的数额依据家庭暴力造成危害等因素确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法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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