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完成
2020-09-10 15:01: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会造成人员出现伤残,如果造成伤残的,就需要进行伤残的鉴定,从而获得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完成?下面由南京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完成的期限

依据我国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交通事故进行伤残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完成的期限”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交通事故进行伤残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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